红山镇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四项整改销号 情况公示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以及《韶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整改任务第二十四项:鱼皇村共有7个自然村,296户1130人,共有11个居住点,共有11个排污口,目前还剩余4个未完成排污系统处理。 牵头(责任)单位:仁化县红山镇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着力消除饮用水源环境安全隐患,保障饮水安全。 整改完成情况: 1、上为坑:新村已重新选择新建污水处理池地点,新购置了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2、高坪:已维修原污水处理池,并将各村小组设施统一放置标识; 3、东坑:现已种植人工湿地植物; 4、西水:西水村两处新建工程均已完工。 整改评估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仁化县红山镇人民政府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红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联系电话:0751-6242001 联系地址:红山镇墟镇一号 仁化县红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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