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家园

关注民生 . 红山百姓家园互动交流平台,欢迎您!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1729|回复: 0

      警民同心共建文明家园,坚决向车窗抛物说“不”

      [复制链接]

      1005

      主题

      1138

      帖子

      4913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4913
      QQ
      发表于 2020-7-28 15:5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人或乘车人随意向窗外扔东西,对过往车辆构成威胁,易引起交通事故;扔烟头,还有可能引发火灾。”韶关市公安局新区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批评教育将烟头“潇洒”抛出窗外的驾驶人胡某某,对胡某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新区警方依法对其实施了记2分及罚款100元的处罚。
      韶关新区:警民同心共建文明家园,坚决向车窗抛物说“不”
      韶关新区:警民同心共建文明家园,坚决向车窗抛物说“不”


      7月17日,新区分局交警大队接到市民举报,该市民称在7月16日下午19时许,在新区丹霞大道中碧桂园太阳城路段看到有人向车窗外抛烟头,这种行为很危险,想到韶关正在进行“车窗抛物”整治行动,当晚查看了自家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事实确凿,于是向新区交警部门进行举报。

      接到举报后,新区交警大队迅速启动核查机制,查找到车窗抛烟头驾驶人胡某某。当天下午,将胡某某传唤至新区交警大队,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胡某某态度诚恳地接受批评教育并写下深刻的检讨书,表示以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做一个文明的韶关新区人。新区交警大队本着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对驾驶人胡某某实施了记2分及罚款100元的处罚。

      车窗抛物看似不起眼,却是一个城市市民文明素养的体现。为营造韶关新区干净整洁、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交通环境,7月份,新区交警大队进一步压实开展“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向车窗抛物说“不”。

      737f4354-483b-4887-ab35-27f255244afd.jpg

      新区交警大队建立举报平台,市民可以通过手机“随手拍”或车辆行车记录仪拍下“车窗抛物”的视频,积极向新区交警大队举报“车窗抛物”违法行为。结合新区企业聚集的情况,新区交警定期走访辖区货运企业及其他企业,向企业人员宣教并提醒车窗抛物将面临交通处罚,还不失时机地向企业人员进行“一盔一带”宣教,发放禁毒、防电信诈骗、打击非法集资等各种宣传手册资料,一举多得开展各种和市民利益息息相关的宣教。拒绝车窗抛物,娃娃教育不可忽视,新区交警深入辖区学校、幼儿园开展“杜绝车窗抛物,文明从我做起”倡议活动和主题班会,以“小手牵大手”的方式,将拒绝车窗随手抛物的理念延伸到每个学生家庭。

      “车窗抛物是交通陋习,车主们应该文明出行,向车窗抛物说‘不’。”新区交警大队民警态度坚决地说。

      对于车窗抛物,新区市民也都纷纷表示此行为不仅不文明,还很危险,建议车主在车上常备垃圾袋,提高自身的文明素养。

      “杜绝车窗抛物是新区市民的共识,每个新区市民都是城市的文明使者,新区是我家,文明靠大家。”韶关新区相关人员呼吁。

      【记者】范永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