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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化县红山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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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3-3 09:3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红山镇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镇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镇政府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以镇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镇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 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主要活动和重要会议。

          (五)统计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事项;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征用土地,土地补偿款发放情况;镇集体企业(经济实体)承发包情况;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以及镇政府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镇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镇政府编制了《仁化县红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镇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仁化县红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sgrh.gov.cn

          镇政府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在镇政府办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镇网上公开的信息,一般网上留存的期限为5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镇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镇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

          2、公开时限

      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镇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镇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镇政府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红山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镇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镇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镇政府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镇政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镇政府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镇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镇政府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镇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仁化县红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红山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512326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6242001    传    真:0751-6242550

          电子信箱:hszdzb@139.com

          本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仁化县红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红山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512326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6242001    传    真:0751-6242550

          电子信箱:hszdzb@139.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镇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镇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镇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镇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本镇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51-6242001,传真:0751-6242550,电子邮箱:hszdzb@139.com,办公地址:红山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512326,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 仁化县红山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 仁化县红山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红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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