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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之间没有绝对的分界线
那么,哪些食材属于“药食同源”的范畴?
平时又该如何正确食用这些食材?
早在《黄帝内经》中就提出了“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和而服之,以补精益气”的说法。而我国古代医学家将中药的“四气”、“五味”理论运用到食物之中,认为每种食物也具有“四气”、“五味”,从古至今都在广泛使用对人体有保养功效的食材。
不过,哪些东西有这样的效果,可不能瞎掰,这需要政府来设定规范。我们知道,近年来,国内一些保健品和食安问题突出,加上中药材本身多数来源于天然动植物,很多本身是食品,且民间有食用习惯,如何与药品区隔并进行监督管理,就成了一道难题。
最新版的目录在以上这86种物质的基础上又新增了15种原属于中药材的物质,它们是:人参、山银花(华南忍冬、红腺忍冬、灰毡毛忍冬、黄褐毛忍冬)、芫荽、玫瑰花、松花粉、粉葛、布渣叶、夏枯草、当归、山奈、西红花(藏红花)、草果、姜黄、荜茇。
其中,部分物质有其特殊的使用规定
如下表所示
常吃的“藏红花”可是国家规定的“药食同源”物质了呢
我国卫生部之所以将这些物质纳入目录
是因为它们符合以下5个条件
1、符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
2、在中医药典藉中有食用记载,未发现毒性记录
3、具有传统食用习惯,正常食用未发现对人体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慢性或者其他潜在性危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
4、符合中药材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已经列入国家中药材标准
凉茶里常见的“布渣叶”和“夏枯草”终于被认可为“药食同源”
我国原本就有运用食疗和药膳养生的传统,“药食同源目录”里的物质都有一定药效,在合理正确的选用下,确实能满足人们养生防病的健康需求。
但是,滥用、乱用就会有反效果,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卫生部的规定可是字斟句酌。
比如人参,在选入“目录”时,备注是“为5年及5年以下人工种植的人参;食用量≤3克/天;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这段话的规定既是为了保护野生植物资源不被滥采滥挖,也是为了防止过量或不合理使用造成对身体的危害。
我们在对某些物质能否“药食合一”有疑问时,请务必先查询下本目录再使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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