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这是农村中十分普遍的现象。为克服这种现象,近年来,仁化县加强对农房建设的管控工作,让农民依照规划建房。这种举措使一个个升级版的美丽新村跃然而出,呈现出有新村更有新貌之势。可以说,这是“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带来的喜人局面。 安居才能乐业,建新房在农村是个天大的事,也是农民一辈子的夙愿。不加强管控工作,让农民无序建房,势必会出现“散乱差”问题。尽管加强管控是必然的,但是这种管控必须符合农民利益,否则会引发农民不满,激化矛盾。仁化县在“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中,充分发挥村委会干部、村民理事会的作用,让村民真正成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决策者、建设者和受益者,在监管上让农民积极参与,把自治、法治、德治结合起来,让农民成为主体,充分维护了农民利益,体现了民主与集中,此举受到农民的欢迎。 建房管控工作只是乡村治理的一个部分,乡村治理是个综合工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笔者相信各地在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一定能够创造更多的经验,农村一定会更加整洁有序、环境优美、欣欣向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