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后果很严重!仁化一个体户非法售卖烟花将在拘留所里过大年!
日前,仁化一个体户潘某在自家商场摆卖烟花被警方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仁化公安现对潘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这也意味着潘某将在拘留所里迎接鼠年的到来。
1月23日傍晚,仁化县公安局特警大队队员在巡逻中发现县城丹霞大道某批发部经营者潘某有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的行为,并在其店内查获烟花一批。
据潘某交代,其摆卖的“冲天炮”、“九尾草”、“电光花”等烟花是去年进货尚未售完的,当天刚从仓库拿出来摆放在店内,尚未售出就被公安机关查获。
目前,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对潘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没收“冲天炮”24盒、“九尾草”38扎、“电光花”52盒的处罚。 |